代位继承的法律要点

时间:2017-05-23 08:53:00 来源:石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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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形,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设定进一步的完善了继承权的内容,保障了合法权益的实现。而在代位继承中往往也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这就需要引起大家的关注。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我国继承法中对于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其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同时,又进一步的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其三,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及发生纠纷时的举证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具体注意以下几点内容,其一,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同时还包括: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而被代位人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我国现行法中并无明文规定,一般认为,继子女与养子女不同。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因此,被代位人的养子女为被代位人的拟制血亲,可为代位继承人。而被代位人的继子女不为被代位人的血亲。因此,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继子女应只有权对其生父或生母代位继承,而不能对其继父母代位继承。

 

在社会实践中,因代位继承引起纠纷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而对于相应的举证亦应引起注意,首先,对于诉讼主体资格的举证,其中就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若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对于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主要涉及到: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以及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还应提交相关的遗产证据,涉及到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涉及到存款的,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涉及到股票、股份、出资额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涉及到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以及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代位继承的规定进一步的完善了继承权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保障了继承人以及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意义;只有满足法定的条件才可实现代位继承。若继承人因代位继承发生纠纷的,也应妥善处理,充分维护好和谐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