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是非常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多部法律法规都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谁遇到下面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可以直接拿着辞职信跟老板要赔偿了。
第一种情况:没有及时并且足额的支付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的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因此企业不能无故拖欠工资,否则员工有权利随时提出辞职。
第二种情况: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
有的企业为了少支付员工社保费用就会让员工签一份“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书”。
在此小编明确的告诉各位朋友,这份协议是完全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企业需要无条件的为员工缴纳社保。
若单位坚持不给买社保,员工可以进行投诉,并且辞职,要求企业赔钱。
另外就是,试用期企业也是需要给员工买社保的。
第三种情况:企业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给相关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举个例子,员工小张是某公司的电工人员,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会为小张进行相关的培训,但实际情况公司并未对其进行培训,直接要求小张进行高空电力设备维护。,而且小张也并没有高空作业证,于是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且要求公司补偿小张相关费用。
仲裁部门认为公司并没有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支持小张的做法
第四种情况: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特别霸气,法律不允许的、法律管不着的都敢往上写。
比如不加班的话就得扣工资;跟同事谈恋爱也要扣工资;入职3年内怀孕的还得扣工资等等。
第五种情况: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是乘人之危,让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告诉公司。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上这几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需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http://www.haolvshi.net/)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