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遗产继承权利主体也就是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一般为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嘱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等,如果有遗嘱的话遗产继承需要按照遗嘱的继承方式继承,如果没有就需要按照国家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继承,那么遗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如果有胎儿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呢?
案例:
陈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但因事业一直未养育子女,后意外怀孕,丈夫觉得是缘分便让陈女士在家安心养胎,但一日晚上丈夫因车祸死亡,事发突然未留下遗嘱,因此在继承丈夫遗产时遇到了麻烦。正常来说丈夫的遗产 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这一半用于遗产的继承,陈女士认为丈夫的财产应该由陈女士的婆婆、陈女士、胎儿,三人平分,但婆婆认为胎儿还未出生不应该继承遗产,自己应该获得一半的遗产,陈女士只分给婆婆三分之一自己剩下三分之二不合理!
解析:
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 陈女士的婆婆、陈女士都为第一继承人,胎儿为逝者子女同样也是属于第一继承人,只是胎儿当时未出生。
根据《继承法》第28条相关规定,若继承发生时,胎儿已经存在,那么,在财产划分时理应保留胎儿应占的份额;若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再将这部分保留遗产划分掉。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胎儿是有继承权的。一切以胎儿未出生不是公民为由剥夺胎儿合法继承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以上便是为大家总结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胎儿有继承权吗?”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更好的为自己以及胎儿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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