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求私了,那么私了所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18-10-15 15:59:05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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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在此提醒,交通事故私了必须要理清条款,避免出现无效合同,或者损害自己的自身利益。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负责人的乙方有时会觉得对方如果报警自己可能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就有人会提出跟受害者私了的提议,两方会签订互相留存的协议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那么问题来了,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自愿签订的私了协议书有法律的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想私了的话,赔偿协议是要在双方自愿、并且合法的基础上才能签订的,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也有准则,在赔偿协议中如果存在了重大的误解、不公平、或者以胁迫或者欺诈的手段乘人之危,导致对方违背了真实意思的情形下,那这份赔偿协议就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或者在其他情况下的无效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是在那些情况呢?

  例如:

  1.事故中的一方以胁迫或者欺诈的手段订立了损害国家方利益的合同;就属于实意表现并不真实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的一半就属于可以变更或者可以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合同还同时损害了国家的利益,那么该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2.交通事故中签订的协议,通过恶意的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3.签订的协议内容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4.协议内容中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5.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合同,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协议中提供的格式条款,其中一方免除了责任、导致对方责任加重、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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