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节奏是逐渐的越来越快,过马路的行人和电动车的安全意识最薄弱,总是会出现一些没看清路灯便闯红灯的现象。除了事故要追究责任,就慌了神,因为行人闯红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谁来付呢?
因为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该谁来负?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的发生,处理,在法律方面还是仍存在了一些争议的。
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应该减速在行驶,如果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横道通过,司机应该当停车等候行人通过之后再行驶,另外,机动车在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如遇行人正在过马路,应该避让,待行人通过在正常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来看,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人身伤亡以及财产的损失是,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中强制的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除去保险还不足的赔偿额,应按照下列的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均由有交通过错的一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若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的过错比较比例,来分担双发的责任。
2.机动车与行为,电动车,即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如若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并没有过错,正常按红绿灯前行,责任将由机动车的一方承担,并进行赔偿,
如果驾驶人有证据来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也有过错的,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适当的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如若机动车驾驶人并没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穿红灯等,驾驶人则最高承担责任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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