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8-10-25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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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孩子就代表一个家庭,这话一点都不过分。但是人贩子拐走小孩,毁坏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有可能是几个家庭。网络上经常报道贩卖婴儿的案例和生活中谁谁谁家孩子在哪里被抱走了之类的例子,冰冷的事实挑战和人们对人性的认知,在贫穷的压迫和金钱的诱惑之间,泯灭了良知,割裂了亲情,进而迈出了疯狂又愚昧的一步。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要看具体案情,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 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实践中拐卖儿童的行为具体包括了七种,即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只要行为人具有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那么就可以以拐卖儿童罪定罪量刑。但在具体量刑的时候,对每种行为的处罚还是有一定差异。

我们都会有家庭,有孩子,换位思考自己的孩子被一个陌生人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甚至这辈子都不可能见到你又是怎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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