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每个人都必不可少的,他可以是温暖的,也可以是冰冷的,但是不可置疑的是,它可以为我们遮风挡雨,但是在夫妻面临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的分割就成了问题,那么,婚前买的房子和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之时有什么区别吗?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买房,婚后则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且房产证上只有支付首付款这一方名字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双方结婚登记之前就购买了房屋在分割时分为三种情况:
状况一:如果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出了全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了自己的子女名字下,在双方决定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是要归出资的一方。
状况二:如果是在登记之前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父母为其出了首付,房贷由夫妻婚后共同来偿还,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共同还的贷款还有共同还贷之后又增值了的部分,也将会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状况三: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的父母都出了首付,决定让夫妻结婚之后共同来还贷的,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共同还的贷款还有共同还贷之后又增值了的部分,也将会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至于首付,首付还有首付之后增值的部分,将会按照夫妻双方各自付款的比例来进行财产的分割。
如果是在结婚之后购房的话,也是不一样的。具体也分为以下三种状况:
状况一:不管是一方的父母出资来购买的新房,还是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来购买的新房,只要是在出资之时,没有明确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都将会视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将房屋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状况二:如果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出了全资购买房屋,并且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明确了是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将会只属于自己的子女,
状况三:如果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父母为其出了首付,房贷由夫妻婚后共同来偿还,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共同还的贷款还有共同还贷之后又增值了的部分,也将会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区别
依据法律规定,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关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正。而婚后买房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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