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违法吗?

时间:2018-11-01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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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知道人肉搜索的威力吗?

人肉搜索,一直是一项充满争议的行动。当网络上的匿名人士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口诛笔伐的时候,被“肉搜”出来的人却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

近些年,网络上发生了许多人肉搜索事件。比如说当年引起广泛讨论的陈自瑶事件,被称开创了人肉搜索的先河。

后来的魔兽“铜须门”事件,也让人们看到了人肉搜索的威力。

曾经有一位网友只是在网上晒了几张鞋架的买家秀,就被强大的网友们扒出了包括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在内的个人信息。

类似的事情早已屡见不鲜。仅凭少量的线索,再加上超能的搜索能力,网友就能把当事人的各种信息“扒个底朝天”。然而在现行的法律中,似乎一直未能对这些涉及犯罪的行为提供特别权威和具体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除了明确界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范围之外,还为“人肉搜索”、非法买卖、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入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说明;而近年来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来自特殊行业机构的内部信息泄露,也有望得到进一步的遏制。

“对于‘人肉搜索’,目前人们的态度是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它可以揭露各种不道德现象与贪腐现象,震慑不法分子,并可在不法分子身份未知的情况下,以高效率搜寻其确切身份。但也有反对者认为,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泄露风险,‘人肉搜索’ 让公民隐私陷入尴尬窘境。”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直备受争议的“人肉搜索”正被逐步纳入到法治管理的范围中。

从该《规定》的内容来看,不管有没有恶意,一旦帮助他人发布、转发信息,造成侵犯隐私权的事实,就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此一来,“人肉”有风险,“转发”也要小心。网友若擅自发布或转发未经核实的“偷车贼”信息,同样也可能要担责。

最高院:“人肉搜索”免责有前提

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

司法解释明确,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司法解释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放在个人隐私的范畴之内,对于个人信息的界定、保护的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次的司法解释第一次将个人信息上升为人格权进行保护,对保护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

司法解释实施后,不少网友提出疑问,认为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是对“人肉搜索”的禁止,不利于网络反腐等。

“个人信息也应当是可以被合理使用的,为反腐利用网络进行‘人肉搜索’,属于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的,就应当可以免责。”朱巍说,司法解释中明确写出了在网络上公开个人信息可以免责的几类情形,包括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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