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诊了应该怎么办

时间:2018-11-03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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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也有马虎的时候,但是有些医生知道误诊还不承认,就怕会承担责任,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步骤一:发现被误诊,及时的保留误诊证据

在发生了医疗纠纷之后,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家属应该及时的向自己所在的医疗单位或者是主管进行误诊的投诉,其中,当事人要说明事情的经过,并且即使的要求将医疗的器械等相关的工具进行封存,如果患者不幸已经被误诊死亡,那么就要对遗体进行保护,及时的要求对遗体进行医疗鉴定。

步骤二:对误诊的处理过程

在所在的医疗单位受到了投诉之后,将会立刻派人封存相关的医疗器械,医疗工具,将会保存最原始的病人资料,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伪造,藏匿,销毁,篡改病人的病历或者相关的物品,如果病人已经因为医误死亡,一般的医疗机构都会提出对尸体进行解剖,如果医疗机构并没有提出,那么,当事人家属应该即使提醒,随后相关的部门会来调查,取证,一直到最终形成报告。

步骤三:对误诊的处理后果

如果是一般的医疗纠纷,在相关的部门进行了调查之后,医疗机构便可以和当事人或者是患者家属进行商议,如果患者或者是患者的家属并不同意解决办法,可以将上个步骤中调查出来的结果上交给医疗纠纷的部门,领导,以此进行投诉。

步骤四:一般情况下,出事的医院会派由医疗纠纷的处理单位或者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领导就误诊与家属进行协商,争取可以取得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如果最后确定了是医疗单位的问题,那么,家属和当事人都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并且还需要把医疗纠纷的发生,处理,和结果都上报给相关的行政部门。

步骤五:如果到了现在纠纷还是不得已解决,建议当事人或者是家属就可以申请对此次事故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了。

步骤六:如果患者或者是家属进行过了医疗鉴定,并且不满意结果,还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不过,诉讼需要在误诊之后的一年之内进行。

误诊的法律法规: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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