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电视的人应该都听过这么一句话,在法官对犯人宣判的时候,有死刑,有有期徒刑,有无期徒刑,但是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死刑的意思?还是两年之后在死的意思?很多人对这句话都是有疑问的,既然是死刑为什么又添加了两年的缓期呢,小编为此找来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解除疑惑,我们来看一下。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员,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罪犯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一般来说,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有投案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被害人在犯罪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错等,都可以判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由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那么,这两年的用意在哪呢?被判处死刑缓期,那两年之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其实要从以下的几个点来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的罪犯,如若罪犯并没有故意的犯罪,那么,对其判处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会在两年的期限满了之后,在对其罪行减为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
2.如果罪犯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之后罪犯有了很大的立功表现,作为奖励,会在其两年的期限满了之后,将其罪行改为最低十五年,最高二十年的刑罚。
3.如若被判处了死刑的罪犯经查证其属于故意的犯罪性质,那么,犯罪分子将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其罪行进行核准,之后执行对其判决的死刑。
4.如若被判决死刑的罪犯有故意杀人的罪行,或者是罪犯有累计的犯罪罪行,又或者是罪犯有致人死亡,放火,打人重伤,抢劫,强奸,投放危险物品,爆炸还有贩卖毒品的罪行的,可以选择限制对其减刑的机会。
所以,在对被判决死刑缓期的罪犯,如果在缓期的期间表现不错的话,还是有可能会被改为无期徒刑的,对于无期徒刑还另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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