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

时间:2018-11-12 17:25:23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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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在有了充足的证据可以指正一个人为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就可以对其实行逮捕,其实逮捕也并不是说逮捕就可以逮捕的,毕竟没有谁可以随便的限制一个人的人身自由,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信息以及案件的资料上交给检察院的时候,如果检察院发现证据资料都充足,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实行逮捕工作,其实逮捕还分为两种,分别是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那么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呢?

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定义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决定逮捕指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依据法律作出的逮捕决定。该指标主要反映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决定逮捕权的情况。

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

区别一:在逮捕的行文中适用方式不同。

在公安机关想要逮捕一个人的时候需要将案件与相关资料上交给检察院,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时候,下发的行为就会是“批准逮捕”。

对于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就不会经过其他机关的批准,所以,对于检察机关决定批准的犯罪嫌疑人的行文中就会是“决定逮捕”。

区别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的第89条有相关的规定,在公安机关拘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如果认为需要对其进行逮捕,就需要在拘留了犯罪嫌疑人的三天之内申请检察机关的批准,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申请批准的时间是可以延长至一天到四天的。

在检察院接收到了公安机关的申请之后,会在接收到的七天之内做出回答,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接收到通知之后就应该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并且执行之后的情况还需要对检察机关进行上报。

如果觉得犯罪分子还需要继续进行观察,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监视居住。

区别三: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的第165条有相关规定,对于直接被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决定逮捕的话,检察机关应该在14天之内做出逮捕决定,如果不需要逮捕就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如若犯罪分子还需要进行观察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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