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定义

时间:2018-11-13 18:10:14 来源:法律爱好者
收藏
0条回复

在我国的犯罪行为中,有很多的犯罪是一连触犯好几个罪名,在这个时候,就有可能会被数罪并罚,那么,惩罚就会加重,在犯罪分子触犯了好几个罪名的时候,法院就有把罪名惩罚合并起来的权利,其实,数罪并罚还是需要一些适用的条件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对犯罪分子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对犯罪分子数罪并罚

按照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如若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触碰了多条罪名,那么,如果其被判处了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时候,将不会对其进行数罪并罚的惩罚。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69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犯罪时,一个人触碰了多条罪名的,只要不是被判决了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刑罚,对犯罪分子的判处应该在所有罪名加起来的刑罚的和之下,并且还需要在犯罪分子所犯的所有罪名中最高的刑罚之上,以此来酌情的决定对犯罪分子判处的刑期。

另外,对于其中的管制罪,不可以超过三年,对于其中的拘役罪,最高不可以超过一年,对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犯罪的罪名加起来的总刑期,还不够三十年的话,最高不可以判处超过二十年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的罪名加起来的总和超过了三十五年的话,那么,对犯罪分子处罚的刑期不可以超过二十五年。

对于数罪并罚中的罪名,如果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将会按照有期徒刑来执行,

对于数罪并罚中的罪名,如果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管制和拘役的,将会在有期徒刑还有拘役的惩罚执行完之后,继续执行管制的惩罚。

对于需要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的罪名中包含了附加刑罚,那么,附加的刑罚就必须执行,如果数罪中的附加刑罚种类相同,那么,将会对犯罪分子的附加刑罚进行合并执行,如果犯罪分子的数罪中附加刑罚种类不同的话,将会分别执行附加刑罚。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