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的法律规定

时间:2018-11-16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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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出入境都是需要经过检查的,并且每个人都需要办理好签证,才可以出境,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办理签证随意出境入境的,如果是当事人身上还有没有完结的案件,是不会被允许出境的,这也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逃跑的措施,那么,如果被判了定罪但是免去处罚的人,还能自由的出入境吗?什么人不可以出境?

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

出入境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批准,持用合法证件出入本国国(边)境;二是指外国人持用合法的证件,经一国政府批准入出该国国境。

判了定罪免处的人可以出境吗?什么人不可以出境?

按照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的公民在被判处了定罪免处的惩罚之后,那么此案件已经属于结束的状态,并且当事人身上也没有刑罚在身,当事人是可以办理出境的。

限制出境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

一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二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三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

四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的出国(境)申请;

五是如未能扣押被限制出境人员的证照,需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可要求公安、边防机关协助边控。控制措施主要有:掌握出入境动态、阻止出境、阻止出境且扣留证件、阻止入境、阻止入境且扣留证件、扣留人员。对需要掌握出入境动态的边控对象,控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需要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的边控对象,控制期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第12条有对于出境的限制,我国的公民在具有以下的情形里的其一的话,是不可以出境的:

情形一:当事人拒绝接受出入境的检查,逃避检查的,或者是当事人没有出入境的签证以及相关的证件的。

情形二:当事人有刑罚在身,还没有服刑完毕的,或者是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的,不可以出境。

情形三:人民法院要求此人不可以出境的,或者是当事人身上还有民事的案件没有了结的。

情形四:当事人因为去往其他国家非法出境或者是非法就业,非法居住,随后被其他的国家遣返回来的,在规定的出境限制时间里,不可以出境,或者是当事人做出了危害国防边境相关管理的,受到了此类的刑罚,不可以出境。

情形五:当事人做出了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或者是做出了危害国家利益的事情,因此被国务院或者是有关的部门要求不可以出境的。

情形六: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可以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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