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时间:2018-12-18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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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经营报》采访发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绿城北京诚园公租房项目的部分房源,被通过我爱我家(5.630, 0.05, 0.90%)、中天置地两家经纪公司进行了转租。据了解,这一公租房项目位于北京北四环和北五环之间,月租标准为49元/建筑平方米。据悉,朝阳区房管局已责令两家企业涉案门店停业整顿,对将公租房擅自转租的4户公租房承租人,朝阳区住保中心将依照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可以转租给他人吗?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来看,公租房并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财产,承租人没有权利擅自处置公租房,如果承租人想将公租房转租给他人,就需要将房子退还。

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的第27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公租房的承租人具有以下的行为里的其一的话,就需要将公租房退还: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申请了公租房的朋友们,千万不要违法法律法规,钻空子,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是专门为低收入人群配备的,不应该沦为赚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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