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共同获得吗

时间:2019-01-02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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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员工,除了每天正常工作以外是免不了会出差的,因此,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会为员工上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其主要作用是保护了员工在工作中受到因为工作带来的伤害的话,保险可以赔偿。

但是工伤保险也规定出了,必须是因为工作带来的伤害,才可以使用工伤保险,大家都知道,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出差发生了交通事故还算工伤吗?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之后,受害者还可不可以要求肇事者也对自己进行赔偿?

一.我们先来看一下员工出差发生交通事故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想要认定是否为工伤,需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决定。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如果职工具有以下情形里的其一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情形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事故伤害的。

情形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了事故和伤害的。

情形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情形四:职工因为工作患有了工作相关的职业病的;

情形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情形六:职工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情形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解释来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以上规定中提到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其中也包括了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以上提到的“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一点可以认为是职工自己驾车,也可以是职工乘坐他人的机动车,从而造成伤害的。

按照以上的规定就可以看出,如果职工出差发生了车祸,只要是为了执行工作任务,是因为工作才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那么,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肇事者对自己赔偿吗?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的第十二条就有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以上规定便可以看出,职工因为出差收到了工伤的话,虽然认定为了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但是,此次事故中的责任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受害者还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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