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时间:2019-01-02 18:45:11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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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事业单位或者是企业,国企中工作的职工,在入职之前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其中会规定出双方可以行使的权利以及需要承担的义务,只要是合同,就会有期限。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期会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规定时间过去时候,那么合同就会自动解除,但是,如果有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或者是违反了合同规定,那就很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中,如果合同期限未到,但是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给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提前告知即可,但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那么,什么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呢?

想要知道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情形一: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二: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三:因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四: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也没有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五:因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

情形六:因为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导致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

情形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情形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需要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情形九: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情形十: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情况二.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情形一:因为用人单位以威胁、暴力或者其他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二:因为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三: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约定好的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四:因为用人单位以胁迫或者是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五: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六: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七:因为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是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在遇到以上十七种情况的时候,不论是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情况,可以先行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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