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黑名单的认定规则

时间:2019-01-09 17:01:12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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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三鹿奶粉的新闻,一时轰动全网,三鹿牌的奶粉,纯牛奶,几乎每个人都喝过,尤其是婴幼儿,但是在三鹿奶粉被查出含有过量的三聚氰胺时,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惶恐,三鹿也因为毒奶粉事件,被列入了失信企业的“黑名单”。

“黑名单”这个词,对于企业来说,被贴上之后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有一些企业买卖虚假产品,提供的产品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或者是企业提供了虚假材料注册公司,都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企业的“黑名单”,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从失信企业的“黑名单”里移除呢?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被移出失信“黑名单”?

在我国的工商总局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以下情况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情况一: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情况二:企业涉嫌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情况三:企业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情况四:企业提交了虚假材料或者是采取了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情况五:企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情况六: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情况七:企业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情况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情况九:企业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情况十:企业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因此,在具备了以上十种情况里的其一的话,就可以依法的被移除失信企业的“黑名单”,在企业被决定移除“黑名单”之后,将会对该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工商的行政部门会在企业申请的五日之内,对失信企业做出移除“黑名单”的决定,如果企业涉嫌情况严重,工伤的行政管理部门也会在对企业的处罚决定被撤销的三十日之内,将企业从失信“黑名单”里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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