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认定

时间:2019-01-10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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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倡的是恋爱自由,婚姻也自由,因此有很多被催婚的男女,可能会就选择闪婚,先结婚后了解,这样虽然解决了大龄未婚的问题,但是因为双方并不了解,在婚后出现矛盾的情况还是很多见的。

在夫妻出现了矛盾之后,有些人会想主动解决,还有一些人因为各自不满对方,矛盾的激化下很有可能会导致夫妻分居,那么,如果在分居期间对方欠下了债务,应该怎么算呢?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

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情形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情形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情形三: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情形四: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对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想要确定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分为以下两点:

1.夫妻分居,但是并没有离婚

在我国,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分居期间对方欠下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并且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因为夫妻在分居期间也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在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未欠债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债务属于对方自己筹资从事了一些活动,并且并没有告知自己,自己对于此欠款毫不知情,并且可以证明对方的借款,收入从未用于家庭开支,那么,未欠款的一方可以在责任限额之内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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