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他人的个人名誉,从前段时间的李小璐侵犯名誉权胜诉,再到最近古力娜扎侵犯名誉权的胜诉,侵犯者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保护任何一个人的名誉权,如有侵犯就需要受到惩罚。
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并不是所有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如若有人以举报,控告的方式举报他人的违纪行为,人民法院就不会受理,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什么情况下侵犯名誉权法院不会受理?
如果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就不会受理。
什么情况下侵犯名誉权法院会受理
但是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第101条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第102条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第120条有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第134条有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对于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保护每一个合法公民的权利,禁止有他人利用侮辱或者是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权利,受害者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有权利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并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另外,如果有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是控告他人实行了违法行为,以举报或者是控告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如果有人借举报和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使他人名誉受损,受害者可以以名誉权受到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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