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丢失了东西,或者是家中失窃,被诈骗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报案。很多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报案之后就会对案情进行登记,并且表示会展开调查,在发现了案情之后,会联系报案人,但是,有些人却表示,在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就再也没有联系过自己,那么,案情一直没有进展,就不需要在联系报案人了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之后有受理期限吗?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之后有没有受理期限?
在有受害人报案之后,如果案件符合了立案标准,公安局民警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登记,不能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脱。
1.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七十七条有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举报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该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2.受理期限
在我国对《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中对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受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的期限也作出了规定。
其中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拖延推诿。
具体的受理期限需要按照案件类型类决定,一般为以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行政案件
在行政案件中,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情形二:刑事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情形三:在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报案人在报案之后,如果是行政案件,公安机关需要在报案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受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受理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天。
如果案件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需要在接到报案之后的三日之内受理,如果情节严重,需要配合查证的,需要在七日之内受理,如果案件复杂,在经过了相关负责人的审批之后,可以在三十日之内受理。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之后是有受理期限的,如果在报案之后,很久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联系,可能会是民警不作为,报案人可以就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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