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如何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19-01-20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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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家庭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分割闹的不可开交,因为夫妻共同生活了很久,很多财产都已经混在了一起,在离婚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分割的难题,因此现在有很多的新青年会选择约定婚内财产,财产约定是谁的,就是谁的,避免因为财产问题出现纠纷,但是约定财产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有时还会造成无效约定。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想要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这份协议才会具备法律效力:

条件一: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条件二: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条件三: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即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条件四: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条件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在一般情况下,建议的是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如果婚前你所订立的婚前协议已经满足了以上的条件的话,那么你们的婚前协议就是有效的。

但是在协议中内容的要求,还需要注意以下三种问题,否则还是有可能会认定为无效约定:

问题一:约定好财产归子女所有

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在很多情况下,都会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问题二:对于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是并没有作产权变更

双方决定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之后,在双方因为财产发生争议时,同样没有做变更的财产还是无法得到确认。

问题三:哪一方提出的离婚哪一方就不会得到财产。

很多人会以对方提出的离婚要求对方不可以分割财产,但是此要求违反了我国规定的婚姻自由,因此,如果约定中有此规定,也属于无效协议。

在结婚之后约定好财产的归属,可以有效的避免离婚时因为财产产生争议,但是还是需要注意以上几点,如果稍有不注意,还是有可能会使约定好的协议变成无效合同,如果对于婚内协议的注意事项还有问题的,也可以来好律师网在线帮您拟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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