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生打架事件的法律责任认定

时间:2019-01-27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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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如果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学生在青春期时正值叛逆,很多子女对于家长的教育会产生抵触的情绪,这时就需要学校教师的教育,因此学校对于学生也具有教育管束的义务。

在学生时期,最是无忧无虑的时候,但也是最急躁的时候,同学之间因为一些小事闹了别扭,就有可能会发生打架的行为,严重的话还会召集好多朋友等放学以后聚众斗殴,那么,如果在放学之后学生在校外打架斗殴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还是家长的责任呢?

什么是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也就是说,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

对于斗殴的认定,如有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件,则以上述法律文件为准。

准确地讲:打架斗殴指的是双方或多方通过实施暴力击打以达到制服对方的行为,其目的是否合法、正当等因素均不受中国大陆法律的保护。

学生在校外打架斗殴是学校的责任还是家长的责任?

因为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的能力,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第32条第1款,第2款中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按照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打架斗殴属于违法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利用暴力的手段制服对方,如果给对方造成伤害,就需要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由于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打架行为又发生在校外,因此,如果未成年人打架,就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部分财产,可以在未成年人的财产中扣除。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现学生在校外打架,但打架情节轻微,需要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批评和教育,造成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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