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仲裁?

时间:2019-03-29 19:06:49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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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律问题都应该按照一定的规则去走,仲裁也是这样,那么应该怎样申请仲裁呢?

怎样申请仲裁?

一、提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的提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各国仲裁立法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书内容的要求不尽一致,通常的标准应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请求仲裁事项、请求的理由及依据;指定的仲裁员;由申请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盖章;附上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通常仲裁申请书具体应列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电报号码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也应写明);

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3.案情和争议要点;

4.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如申请仲裁时已委托了代理律师的,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代理律师的权限及期限。

二、预缴仲裁费,这也是申请仲裁的必须程序。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后,仲裁机构会根据其仲裁请求金额计算出应缴的仲裁费用,申请人则必须预缴该费用,否则仲裁机构将不会受理。

仲裁申请的受理如何进行?

1、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限是5日。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是要在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后才能作出决定的。受理仲裁申请即是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许诺,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不但有权利也有义务为解决谊纠纷进行一切工作。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申请人要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和规定,预交仲裁费用。仲裁费用的承担方法由仲裁庭决定。

2、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在收到仲裁员名册后从中选择仲裁员和首席仲裁员,并告之仲裁委员会。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也有权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4、申请财产保全。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该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5、仲裁活动的委托代理。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该在这个阶段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上便是对于“怎样申请仲裁”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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