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保险中,产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保险人应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人在理赔中的主要工作为:
1.受理案件。产品责任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时,应询问并记录被保险人名称、保险单号码、保险产品名称、型号、出险日期等事项。同时要求被保险人填报“出险通知书”。然后,保险人应查抄底单,核对报案记录并立案。
2.现场查勘。产品责任险的现场查勘工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承保人直接查勘。另一种是承保人委托当险当地保险人或机构代为查勘处理。产品责任保险所承保的产品较为分散,发案也较分散,因而实际工作中常委托当地保险人代为查勘。其查勘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方面: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现场拍照、估计损失金额、索取出险证明及损失清单、缮制现场查勘报告等。
3.责任审核。这一环节中主要是审核出险的产品是否是保险产品;出险的产品责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出险时间或责任事故发生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其开支的费用是否属于合理费用。
4.核定损失。产品责任险核定损失时,首先,应汇集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书、出险证明、产品销售发票、第三者财产损失清单、伤残程度、死亡证明或医药费单据等单证,以及法院判决书,认真审核索赔的真实性、合理性。然后,根据保险条款和现场查勘情况,核定该产品责任事故中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的损失,对于不在赔偿范围内的损失应予以剔除。
5.赔款计算。经过责任审核和核定损失后,应根据赔偿限额、实际损失计算赔款。产品责任保险赔款的计算分几个步骤分别进行:
(1)计算财产损失。先按照受损财产的数量逐项计算实际损失,然后加总计算财产损失合计。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损失=受损财产当时的实际损失×损失程度
(2)计算人身伤亡给付金额。先计算每个人的给付金额,然后加总计算人身伤亡给付合计。其计算公式为:
每人给付(赔偿)金额=死亡给付或伤残给付+医药费用支出对施救费用,按必要、合理原则核定赔付金额。
(3)计算确定实际损失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损失总额=财产损失合计+人身伤亡给付合计+施救费用。
(4)将计算出的实际总额与保险单上规定的赔偿限额比较,以确定实际赔偿金额。如果实际损失总额小于或等于保险单上规定的“一次事故赔偿限额”,则赔款按实际损失总额确定,即:
赔款=实际损失总额
如果实际损失总额大于保险单上规定的“一次事故赔偿限额”,则赔款按一次事故赔偿限额确定,即:
赔款=一次事故赔偿限额
(5)产品责任保险损失赔款的最后确定。赔款计算出来后,还应查阅“赔款案件登记簿”,对照查看该被保险人本保险期限内累计赔款是否达到了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最高赔偿限额”。如果该被保险人以前的赔款累计已达到了累计最高赔偿限额,那么本案及以后发生的赔案保险人均不再赔付;如果该被保险人本次前的赔款累计加上本次赔款未超过累计最高赔偿限额,则本次赔案按计算的赔款数额确定支付;如果该被保险人本次前的赔款累计加上本次赔款超过了累计最高赔偿限额,则本次赔案的应赔款为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与本次前赔款累计之差额。赔案中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计算赔款,不受赔偿限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