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有介绍过律师见证的意思以及律师见证的流程,那么今天,我们再来介绍下其中的细节,比如律师见证需要几名律师,律师见证遗嘱时需要注意的8大问题。
律师见证需要几名律师?
”律师见证“在实践中律师常常为一人,一人制作谈话笔录,一人审核调查,一人制作见证文书,一人签名出具见证结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好的,律师所接到见证委托或申请后,应该指派两名律师谨慎进行见证工作,出现争议,也可尽量避免一人说不清楚的情况发生,并可最大化降低见证风险!
律师见证中需要注意的8大问题:
1.在做遗嘱见证时,至少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律师在场,否则会认定无效
在《继承法》中规定遗嘱见证需要有两名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
若在为遗嘱人提供遗嘱见证服务时仅指派一名律师到场见证,则会导致易主任去世后所订立的遗嘱因为不符合遗嘱继承的法定形式要件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在《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规定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所以律师在给客户提供遗嘱见证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若律师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则需要主动回避,以防将来因为有利益冲突而被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2.需要确认遗嘱人身份以及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继承法》中有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公证细节》中规定公证处应当确认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继承法》与《遗嘱公证细节》中的规定,律师在为遗嘱人提供遗嘱见证服务时,必须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身份还有确认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在律师见证书中注明。如果律师对于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疑惑,也可以要求遗嘱人提供相应机构开具的证明,并在相关的文件中注明“遗嘱人承认自己在订立本遗嘱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让遗嘱人签字确认。
3.需要制作谈话笔录
在《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规定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主要记录内容如:①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②遗嘱人的家庭成员情况;③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④遗嘱人之前是否订立过遗嘱;⑤应该详细记录遗嘱人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⑥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提供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等。制作好的谈话笔录要让立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及两名见证律师都要在笔录上签名确认。
4.遗嘱人的意思必须表示真实
在《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规定律师应审查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及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如果出现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会被法院判定无效
5.证明材料不能存在缺陷甚至瑕疵
在《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规定律师应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律师应要求遗嘱人提供相应的房产证、购买合同等材料,所涉及的车辆,应当要求遗嘱人提供相应的汽车行驶证、购买合同等材料。另外律师还能要求客户提供所涉财产的有无质押、抵押的证明或者在谈话笔录中记录相关事宜。
6.见证书中的时间、地点必须准确
在《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规定律师应当在见证书中标明时间。因此律师在见证书中所列的时间和地点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导致遗嘱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被法院判处无效。
7.律师见证书必须本人签字不能以章代替
在《继承法》中规定代书遗嘱应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在《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规定见证律师应在见证书上签字,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现在有很多律师有刻有自己名字的文书专用章,但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本人亲笔签字的效力,不一定符合法律或规范的要求,所以律师必须亲自签字。
8.见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对见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的明文规定,但《遗嘱公证细则》中对遗嘱公证的某几种情形规定了公证员要进行录音或录像。将来发生任何争议,录音、录像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事实,更能肯定遗嘱的法律效力,还可以降低律师执业风险,因此建议各位律师在进行遗嘱见证时全程录音、录像。
以上便是为大家总结的有关“律师见证需要几名律师?律师见证遗嘱时需要注意的8大问题!”等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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