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里我们发布过关于“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的介绍,那么遇到名誉权侵权应该怎样维权呢?可以报警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二、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之规定,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公民对上述权利,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对于侵害公民名誉权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受害人可要求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因此,当名誉权受到侵犯,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不过有些律师针对名誉权侵权的问题更偏向于通过去法院起诉来维权。
通过以上的介绍 我们可以看出名誉权侵权 我们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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