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18-12-15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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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主要是当事人因为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而提起的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那么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诉讼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的受理费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即为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①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③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一万以内          50元每件

一万到十万         2.5%减去200元

十万到二十万        2%加上300元

二十万到五十万       1.5%加上1300元

五十万到一百万       1%加上3800元

一百万到二百万       0.9%加上4800元

二百万到五百万       0.8%加上6800元

五百万到一千万       0.7%加上11800元

一千万到两千万       0.6%加上21800元

二千万以上         0.5%加上418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②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以上便是对于“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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