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一些情况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好多朋友还是分不清楚哪些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不行,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下“交通事故中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上下班途中”那么怎样才算上下班途中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 故意犯罪的;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相对于民事赔偿的有点是什么?
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主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
若发生工伤的情况是由第三人造成,第三人是否可以免除责任?
答:不可以。
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遇到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便是针对“交通事故中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另外还延伸了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希望可以帮到您,若真不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您能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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