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护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任何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那么在法律上什么是妨碍公务罪,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什么是妨碍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妨碍公务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0.4.24 高检发释字[2000〕2号)
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客体要件:
妨碍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妨碍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客观要件:
妨碍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③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3.构成妨碍公务罪的主体要件
妨碍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构成妨碍公务罪的主观要件
妨碍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威胁,使其不能执行公务。行为人的动机一般都很多种。例如:事关行为人的个人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
不过不管什么动机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若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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