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自然就代表着已经没有感情了,因此大多数离婚的夫妻将会把钱放在第一位,自己合理的钱财自然是属于自己的,但是好多人更想得到更多的财产,便有了转移财产的情况发生,那么在我国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是怎么认定的?是犯法的吗?
夫妻转移财产怎么认定?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是犯法的吗?
离婚时,夫妻一方为了侵占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都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当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以上行为的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另一方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制裁。
若夫妻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一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但是若一方不能对转移财产的情况提供有利的证据则不被支持诉讼请求,案例如下:
【案号】(2013)庆中民终字第220号
【案情评析】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另一方转移财产的,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案情概述】程某某、张某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较大,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常因生活琐事闹矛盾并厮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张某某要求离婚,程某某亦同意离婚,应予以准许。程某某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认为:被上诉人撬坏箱柜转移部分家庭财产,应当少分家庭财产。现请求判处被上诉人返还转移的共同财产及上诉人户口簿等证件,并少分家庭共同财产。程某某提交的证据有:箱柜撬痕照片两张。证明张某某撬坏箱柜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上诉人程某某请求判处被上诉人张某某返还转移的共同财产及上诉人户口簿等证件,并少分家庭共同财产。因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上诉人是否转移及转移了什么财产,故其该项上诉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便是对于“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怎么认定?是犯法的吗?”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