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时间:2019-01-29 18:20:47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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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经常会有担保人,有了担保人之后,债权人就可以更加放心的将钱款借给债务人了,那么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民间借贷必须要有担保人吗?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人通常有两种方式提供担保,一个是连带担保,一个是一般担保。

“连带担保”就是指当借款期限届满后,不管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就是连带保证。

而”一般担保“就是指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应该如何进行追偿?

根据《民法通则》中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是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的。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2)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3)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4)各种费用的利息。

 保证人追偿权有诉讼时效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证人的追偿权在性质上为债权请求权,应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担保法》中对保证人追偿权应当适用的时效并没有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第2款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时效的,也就是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从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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