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19-01-30 18:58:12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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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做生意都是需要各种证件的,办理了相关证件就是收到相关部门监督的,商户或企业有了证件表示合格,这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卫生许可证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卫生许可证应该怎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卫生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卫生许可证“指的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卫生徐泽正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的卫生许可证已经改为了后置许可,意思是说,商家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具体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受理。

1、申办人领取申请表和资料,并进行首次申请提交材料,材料如下:

①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房屋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③卫生管理制度;

④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提交的申办材料若符合标准,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受理,并填发《建设项目食品卫生预防性卫生审查受理通知书》,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3、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填写《建设项目食品卫生预防性卫生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办人,并向卫生监督所审批证件办理科备案。

4、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填写《建设项目食品卫生预防性卫生审查补充材料通知书》交申办人。

第二步:进行审核。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相关责任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审核人员。

若符合审查标准的,审核意见为“同意”,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制作“建设项目审查认可书”,并通知建设单位,准予施工。

若不符合标准的,则将中止审核,审核意见为“中止审核”,并注明理由以及提出整改意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整改意见组织施工。审核人员将“中止审核”通知书交受理人员备案。申办人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申请人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按无证经营进行处罚。经整改后审核人员复验,合格后材料转复审人员;不合格者终结审批,并提出“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终结意见及理由后将审批流程表转复审人员。

第三步:进行复审。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负责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科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在2个工作日内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验收。若符合标准,食品卫生科科长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审批流程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后转审定人员。若不符合标准,提出“不同意”的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第四步:进行审定。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责任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科(队)长。

在5个工作日内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验收,制作“竣工验收认可书”,若同意复审意见,负责人在“竣工验收认可书”及“审批流程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退受理人员。

若不同意复审意见,则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不同意”的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最后一步:将审批结果告知申办人。

以上便是对于“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到您,以后在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时候不用那么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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