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19-02-17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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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强制企业为员工上五险的,里面其中的一险是工伤保险,当员工因公受伤后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在事件中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一、工伤认定:

认定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需要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需要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归属地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还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该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负有工伤的职工特别关心的就是关于自己应该享有的待遇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不过以上所列出的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位工伤职工都可以全部享有的,而且即便是应该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是不同的。若工伤造成死亡,则应该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这些费用还是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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