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就是因工负伤的意思,这个词相信大家都是非常熟悉的,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以及各种其他的工伤待遇,那么在实践中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下认定工伤的标准是什么。
1、员工患职业病;
2、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执行工作而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4、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5、员工在工作时间、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6、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7、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8、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从以上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4.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另外即使符合“三工”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员工因故意犯罪而造成自身伤亡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后果。
2、员工在工作时因醉酒或者吸毒致使自己的行为失控从而造成的自身伤亡,应由员工本人承担后果。
3、员工因自残或者自杀造成自身的伤亡情况,应由员工本人承担后果
以上便是为大家讲解的不能认定工伤的一些情形,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在法律法规中不能一一列举,还有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还会出现很多新兴的一些受伤情形,具体是否被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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