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19-02-22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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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很可怕,让人防不胜防,法律上对这个行为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诈骗达到一定的标准将构成诈骗罪,那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诈骗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的5种情形之一的,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②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4.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5.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6.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①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②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③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有一种情况容易混淆,就是跟借贷纠纷的区别,比如借款人因为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或者通过编造谎言、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还是属借贷纠纷的范围,这种行为不会构成诈骗。

以上便是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您更深入的了解诈骗罪这一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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