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19-02-25 18:15:34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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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都具有财产权,财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的财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财产权具体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

财产权的定义: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旨在使持有者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财产权包括物权跟债权两大类。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截止2014年还没有。

债权: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在于债权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债权方面不存在物权法定主义而存在合同自由,所以债权很难分类,一般也不对债权进行分类,更没有办法进行列举。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比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债权还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

权能1:占有和占有权。

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占有人必须具有占有的意图,占有人事实上控制或管领了某物,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占有具有很重要的法律意义,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无权占有通常可以分为二类: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权能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因此不管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最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就是使用权。

权能3: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跟法定孳息。

权能4:处分权。

处分权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以上便是对于财产权包括内容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您进一步的了解财产权这一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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