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多人都买起了楼房,物业费也就走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是有的人买了房之后并不是马上入住,或者入住后觉得物业服务方面不好,所以拒交物业费,那么这样做是否是合法的呢?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又有哪些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这里的正当理由一般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第二: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有重大的瑕疵,则可以视为具有正当理由。在物业公司没有明显的违法情况下,判定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是否正当应该结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与物业收费标准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理由正当与否。
一般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以下几种: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还未收房,物业费应由开发商缴纳;
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物业费应该缴纳的日期应该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便是由业主方原因造成未交房,还是要自收房之日起算。而若是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入住,物业费就应该由开发商缴纳了。
2、物业费的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未在三年内请求交纳物业费业主便享有了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可以拒交物业费。
3、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如果是因为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使业主拒绝交费的,业主的行为属于合理抗辩,这种情况应该根据物业实际的服务情况来判定业主是否需要全部交或者减少交纳物业费。
4、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该要求物业公司继续履行义务,若不继续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减少物业收费。
5、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6、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超出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此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之一。
7、公共费用分摊不合理致部分业主拒绝交费。
这种情况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确定好各位业主合理的分摊费用,业主多付部分应该返还。
以上便是对于“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在此提醒各位业主,如果遇到物业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服务的话,不能以消极地拒绝缴纳物业费来对抗,这样既无合法依据也非明智之举,甚至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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