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和终止监护人权利的情况有什么?

时间:2019-03-06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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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还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因此需要监护人对其看管及帮助,那么可以变更和终止监护人权利的情况有什么呢?

可以取消监护人的监护权吗?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监护权是不能够取消,但是如果对方做的事情伤害到了自己的抚养权的权益,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可变更和终止监护人权利的情况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爷爷奶奶能当孩子监护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的。

离婚不带孩子一方还是监护人吗?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所以监护权不因是否具有抚养权而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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