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时间:2019-03-18 19:57:56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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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

(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按其与行政行为的相关性划分,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1.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2.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前者如买卖、过户登记;后者如张三盖房。

3.以法律行为取得物权是传来取得,以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4.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5.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盖一座楼怎么附条件?不能附条件。

6.法律行为可以代理,事实行为不能代理。例如吃饭不能代理,须知此事要躬行。

7.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可分合法的和不合法的。

8.法律行为是意思表示行为,而事实行为不是意思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有意思,但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果。

9.法律行为可以撤销,而事实行为不能撤销。我吃了一锅饭,怎么撤销?让我吐出来?那不叫撤销,那叫第二个事实行为。

10.法律行为是三分法,事实行为也是三分法。前者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后者分为单独事实行为、双方行为和共同事实行为。不知这条是通说还是个人学术观点,不过对于理解二者的概念和区别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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