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男女结婚之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盈利都会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后由了借债,债务也会归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很多离婚的案件,会因为夫妻债务产生纠纷,那么,夫妻在婚后的债务应该怎么还呢?
夫妻在婚后的债务怎么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
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主的除外。
(二)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 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 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婚后的债务和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流程道理是相同的,只要确定婚后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由哪一方借款,借款用在了哪,才好方便分清楚婚后债务的偿还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也不要妄图在离婚的时候让另一方帮助偿还,这样会对离婚后的债务分割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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