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19-04-12 20: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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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仅是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还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只要你触犯了《刑法》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罪犯虽然犯了罪究其原因确系,情有可原,所以国家在制定法律时也考虑到了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应当从轻或免于处罚的情形:

一、聋哑人或者盲人因为他(她)们身体有缺陷,与正常人处理事情的情况有所不同;因此,这类人犯罪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未成年人犯罪,在基本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分不清楚。

三、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预备犯,是指已经起了犯意处于准备阶段;但,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就被抓获的。

四、一些阶段性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他(她)们在实施作案时有可能是处于自己无法辨识或有效的控制自已的行为。

五、未遂犯。未遂犯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意识到自已的错误行为或者其他因素终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六、有自首情节的。自首,可以是自己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自首,如果是亲属陪同、亲属强迫下的自首也可认定为有自首情节;也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七、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是指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如果没有主犯他(她)就有可能不实施犯罪的从属人员,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八、有立功表现的。这里的立功是指,有揭发,检举,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逮捕或者阻止他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九、正当防卫的。目前对于正当防卫是一个社会的热点问题,如果是必要的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如果防卫过当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但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十、教唆犯。对于这类犯罪要有所区别,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犯罪行为,那就是犯罪不成立;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十一、在国外犯罪并已受过刑事处罚的回国后司法机关有权再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十二、遇到地震、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的灾害时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应当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不难看出对于没有完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比如说,你看见隔壁王五新买的玉器做工精美价值连城,顿时起了邪念想占为己有,于是准备了作案工具要把它偷过来。可是刚到王五家中其家人又是水果又是茶叶热情招待了你,于是你不好意思了就决定不偷它家东西了。这就是犯罪中止。在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小,能够自我及时反省,悬崖勒马,即使不用给予刑事处罚,行为人也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犯罪较轻且自首的行为人现行《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行为人现行《刑法》第351条第3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这个现象在农村比较常见。一般农民都觉得这花长得好看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防卫过当现行《刑法》第20条第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一般没有主观恶意,都是紧急情况下出于自保不小心出手过重造成的。 紧急避险过当现行《刑法》第21条第2款: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的行为本人也是出于迫不得已的选择。 胁从犯现行《刑法》第28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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