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说明
- 医疗纠纷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与医院达成的和解协议, 约定患者放弃就医疗纠纷的争议解决等权利, 医疗机构按照约定标准对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等利害关系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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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协议签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签署地点: [ ]市[ ]区
甲方:[ ]医院
注册登记号/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登记号/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 (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必须为死者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
甲、乙双方就患者[ ](身份证号码: )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诊治 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 )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1 纠纷简述
(1 【 】(简述治疗经过)。
(2 【 】(患者的现状)。
(3 【 】 (是否需要继续治疗以及如何治疗)。
(4 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是否同意做尸检:□同意;□不同意。
(5 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共同委托本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纠纷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