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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有分企业的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办法,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制度有关的组织原则、管理方式、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旨在激励全体员工发挥主动自发精神,朝企业目标努力,借以加速本企业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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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分企业的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制度有关的组织原则、管理方式、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旨在激励全体员工发挥主动自发精神,朝企业目标努力,借以加速本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 组织原则
第二条 本企业的营业部门(含第一事业部与第二事业部)分六个营业所与第二事业部等七个利润中心。各利润中心设主管一人,全权负责各该中心的经营。
第三条 总企业设国外部与管理部支援各利润中心的经营。
1.国外部为各事业部提供有关进出口的支援事宜。
2.管理部下设财务与总务两科,全企业的财务调度与会计账务事宜由财务科负责管理。各利润中心的会计人员,概属财务科的编制,分别派至各利润中心工作,但仍受总企业管理部的指挥。总务科负责有关人事、庶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