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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公司献策,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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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公司献策,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经理部负责合理化建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员工向公司献策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四条 公司员工向公司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第二章 受理范围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的受理范围
(一)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提案;
(二)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提案;
(三)员工培训方面的改进等提案;
(四)公司文化建设、团队精神、凝聚力和绩效的提案;
(五)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方面的提案;
(六)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提案;
(七)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提案;
(八)其他各项有利于公司形象的提案。
第三章 不予受理的范围
第六条 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人事等有关公司基本规定的事项;
(二)违反公司制度和文化的建议;
(三)个人不满的事项;
(四)重复的提案;
(五)上司的指示、部门的课题;
(六)会议上已公开的对策内容及经营计划上已反映的内容;
(七)与改进公司管理无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