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说明
- 本协议为因设备维修保养而签订的挂靠协议,包含双方职责、违约责任、协议目的、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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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协议(因维修保养)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因工作需要挂靠在乙方企业下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保养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才能从事相应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资质范围内的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此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对乙方需签订的协议进行审核和盖章。
2.有权对以甲方名义接收的项目进行监督。
3.甲方有权对乙方签订的电梯维保协议条款进行审核。
4.协议条款甲方有权随时进行合理的修改。
5.甲方不对乙方开具任何发票。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电梯维修保养资质。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
3.乙方与其他单位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
4.经营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参与以甲方名义接收的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按要求为其购买以外保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医疗保险。(签订此协议时必须提供保险依据)
6.乙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7.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电梯)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进行相关记录。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