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说明
- 本协议为定向培训的校企联盟合作协议,包含加盟利益、具体合作、其它义务、纠纷解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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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联盟合作协议(定向培训)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本着学校做大、企业做强的双赢目的,甲乙双方结成“校企联盟”。并达成以下合作共识:
第一条 加盟利益
“校企联盟”让甲方成为乙方的培训基地,乙方成为甲方的就业市场,双方共谋发展。
(一)乙方节省招聘成本。乙方将招聘员工的工作转移给甲方实施,节省了招聘成本。
(二)乙方节省培训成本。乙方将培训员工的工作转移给甲方实施,把员工培训的成本降至最低限度。
(三)甲方办学有生源。甲方通过校企联盟实现“订单培养”,办学的吸引力增大,生源有保障。
(四)甲方学生有出路。甲方根据乙方的用工订单招生,按照乙方的技能要求培训,学生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内容具体、学习效果突出、就业能力较强。
第二条 具体合作
(一)招聘代理。乙方授权甲方根据乙方的用工标准代理招聘,提供相关报告及员工情况并直接将员工输送到乙方企业。
(二)实施培训。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确定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推行“PCT教学法”(基于项目的协作式培训),实现“职业道德为首、职业技能接口”,注重实训,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