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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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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本协议为股份回购协议,供公司进行标的股份回购事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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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协议


协议签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甲方:

注册登记号/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登记号/身份证号:

住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标的股份回购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以兹恪守:


标的股份回购

定价依据及回购价格

本协议所述标的股份是指,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合计持有的甲方[ ]股股份,占甲方总股本的[ ]%。

双方协商同意,标的股份回购以乙方取得标的股份时的原始成本中支付的现金金额为定价依据;回购总价款为[ ]元。

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甲方拟以现金或其他等价形式回购标的股份,暂不实际支付该等标的股份回购价款,由此形成乙方对甲方[ ]元债权。

标的股份注销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标的股份注销申请,并尽快办理相应注销手续,力争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完成标的股份的注销手续。标的股份注销完成后,乙方不再是甲方股东,不再享有和承担与标的股份相关的、由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甲方公司章程赋予或规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


标的股份回购实施的先决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生效及标的股份回购实施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及满足:

双方就标的股份回购事项取得其各自内部有权机构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已取得有关各方各自内部有权机构的授权和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标的股份回购事项(如需);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标的股份回购的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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