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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证书适用于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收养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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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适用于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收养关系的解除)
( ) 字第 号
兹证明养父母 和 夫妇与生父母 和 夫妇协商,(并征得养子(女) 同意,)于 年 月 日达成解除 和 与 收养关系协议,并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 月 日
附:本格式适用于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收养关系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