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 方资 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路号甲方所有的全部资产转让予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一)列载于资产评估 报告 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二)其他甲方所拥有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