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各级开发区保留、整合保留和撤销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各级开发区保留、整合保留和撤销方案

(内政字〔2004〕102号 2004年3月30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全区各级开发区保留、整合保留和撤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撤销的开发区,要取消其名称,撤销其管理机构,收回各罟芾砣ㄏ蕖M恋兀?芄桓纯训模?傻钡厝嗣裾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